刚需出手、市场回暖,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
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带看量增加,议价空间缩小,成交加速。
今年1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积压的购房需求逐渐释放,北京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度明显上升。
根据北京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环比下降5.3%。抛开春节假期网签暂停的因素,1月1日至1月15日,北京二手房网签5152套,环比上涨51.6%。
展望2023年北京二手房市场,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逐步回归正轨,各方预期逐渐恢复,预计一季度北京二手住房市场总体表现或将超去年同期水平。
看房增多、议价缩小,刚需购房者出手买婚房
今年1月初,李女士和男友经北京链家看中了永泰东里小区一套两居室。这套小两居非常符合他们对婚房的期待,但业主报价比他们的预算高出几万元。经过两天考虑,李女士和男友接受了报价,但此时业主涨价3万元。他们放弃了这套房子,也产生了一些紧迫感,“现在看房的人多了,房子相对抢手,我们担心近期买不到合适的房子,决定尽早出手”。因此,他们赶在春节前定下相邻小区的一套小两居,虽然这套房子部分条件没有前一套房子那么完美,但价格在预算内,他们比较满意。
这并非个例。实际上,去年底,受疫情影响,部分购房需求积压,今年以来,北京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购房需求陆续在1月释放。据北京链家海淀区永泰东里店商圈经理杨靖介绍,其门店今年1月份二手房成交量较去年12月有所提升,前来咨询的客户也明显增多,带看量翻倍,市场呈上升趋势。
闫中文为麦田房产广渠门大区富力城西区的区域经理,主要负责富力城小区。在今年1月份的购房者中,李明(化名)的买房故事,让闫中文印象较为深刻。李明为刚需购房者,不久前下定决心买入首套房,他看了很多房源后,选中了位于广渠门附近的一套住宅,然而房主有事外出不在北京,双方无法见面洽谈签约。李明就临时看了片区另一套主推房源,虽然该套房源之前不在李明的考虑范围内,但他还是选择当天就洽谈签约,不想再拖延了。
“今年1月份,刚需客户和置换客户看房比较多,之前犹豫的客户出价更果断了,而之前不愿加价的客户也愿意加价了。”闫中文表示,今年1月份其门店成交二手房3单,相较2022年同期有所上涨。
“现在客户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目标都是比较明确,看到合适的房源,就可以随时去定房。从环比数据来看,今年1月份北苑片区内二手房成交量呈明显上升态势。”麦田房产北苑大区润泽西区店长姜德常如是说。
在21世纪不动产首开常青藤店业务经理乔友良看来,市场有成交量的前提是要有流量,就是看房。在疫情影响减弱后,不仅看房方便了,看房的客户也增加了,所以整体市场成交量会较疫情之前有较大提升。
在新增房源与客源情况方面,乔友良指出,1月新增房源量较之前有所降低,很多可能有计划出售房子的业主也存在观望的心态,或者等过一阵子再作出售的考虑,对市场和价格还是有一个较好的预期。客源量则较之前出现明显增加,整体房价的议价空间减小,甚至1月份有部分房源在原有底价基础上出现涨价成交。
甘家口商圈和紫竹院商圈,也是刚需和置换客户需求量较大的区域,据21世纪不动产诚信增光店M店经理王蕾介绍,1月份客户群体更活跃了,片区内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增加了40%,“明显的感受是,每个房主都不好谈价了,房源议价空间明显降低。”
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环比下降5.3%。抛开春节假期网签暂停的因素,1月1日至1月15日,北京二手房网签5152套,环比上涨51.6%。实际上,从2022年12月最后一周开始,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积压的购房需求逐渐释放,二手房交易量已显著增加。
北京链家研究院分析师冷会认为,今年1月份,北京二手房整体网签量之所以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春节假期从业人员休假,网签业务部分暂停;二是网签数据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反映实际市场情况。从主要经纪机构成交情况看,今年1月上半月二手住房市场恢复态势显著,下半月受春节假期影响成交节奏放缓,今年1月整体交易规模与去年春节月份(2022年2月)基本持平。
在价格方面,冷会表示,今年1月,北京中心城区成交占比显著提升,进而导致全市成交均价结构性上涨。据北京链家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住房成交均价同环比均有小幅上涨,而从各区情况来看,多数城区价格走势平稳,价格波动幅度处于合理运行区间。
另据麦田房产监测显示,今年1月份全市(麦田覆盖楼盘)二手房挂牌均价和2022年12月相比持平,最近一年挂牌价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今年1月二手房挂牌价同比上涨3.24%。
值得一提的是,因疫情积压的购房需求开始释放,市场升温明显。麦田房产数据显示,今年1月前两周,带看量环比之前两周上涨55.7%,和去年春节前同一时间段相比,上涨14.9%。随着成交加速,二手房挂牌房源量也开始下降,1月第二周(1月9日-1月15日) 麦田在售房源总量环比上周下降0.1%。
业内:预计2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有所上升
那么,接下来的北京二手房市场,将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呢?
对此,乔友良表示,从近两年市场整体数据来看,春节后整体的市场成交量都比较大,再加上疫情消退和一些利好政策的加持,预计2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会有所上升。1月底、2月初,很大部分购房者属于看房选房阶段,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会出现一个成交小高峰。
在采访中,不少经纪人也看好接下来的二手房市场走势,认为随着购房者陆续回京,2月将持续释放去年年底积压的购房需求,二手房成交量会继续上升,成交价格也将小幅上涨。
麦田分析师指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市场的热度和去年12月相比,客户入市意愿明显加强。随着带看量的上升,已经有部分房主出现惜售苗头,当前市场优质房源的去化速度明显变快。预计2月、3月份随着成交进一步升温,二手房议价空间将进一步减小。
“随着市场逐步回归正轨,各方预期逐渐恢复,预计今年一季度北京二手住房市场总体表现或将超去年同期水平。”冷会如是说。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