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投票后,法国人选出最喜爱的图书******
国营的法国电视台——法视一台、二台、三台、四台和五台——与英国广播公司联合发起的公众读书投票日前揭晓。法国读者选出了他们最喜爱的书。
维尔日妮·格里马尔迪(Virginie Grimaldi)的小说《该是重新点亮星星的时候了》(Il est grand temps de rallumer lesétoiles)战胜了日本连环画《航海王》和《哈里·波特》,排名榜首。
2022年是普鲁斯特去世100周年,但他的《追忆似水年华》落选了。
中华读书报曾在今年7月刊登无分先后的50种图书大名单。此后的评选过程长达半年,每种书都有自己的辩护人。例如,前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力挺《悲惨世界》,明星糕点师皮埃拉·埃尔姆则为《追忆似水年华》站台。
读者再次投票之后,法视与英广于2022年12月15日在法国电视二台黄金时段的特别晚会上,公布了法国人最喜爱图书的最终名单,依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共25种。
书单丰富多彩,从经典到惊悚、从科幻到动漫,展示出广阔的文学景观。
《该是重新点亮星星的时候了》出版于2018年,写的是一个失业的单身母亲驾一辆破旧的二手房车,带着两个女儿前往斯堪的纳维亚的公路旅行。
今年45岁的格里马尔迪是法国阅读量第二大的作家,仅次于纪尧姆·米索(Guillaume Musso)。
她前六本书的总销量超过350万册,2021年夏天出版的第七本小说《可能》(Les Possibles)又卖出了约90万册。
法国人最喜爱的图书排行榜如下。尚未有中译本出版的,附原文的书名和作者名:
名次书名 作者 年份
1 《该是重新点亮星星的时候了》 维尔日妮·格里马尔迪 2018
2 《航海王》 尾田荣一郎 1997
3 《哈里·波特》 JK·罗林 1997
4 《小王子》 安托万·德·圣埃克絮佩里 1943
5 《悲惨世界》 维克多·雨果 1862
6 《指环王》 JRR·托尔金 1954
7 《基督山伯爵》 大仲马 1844
8 《天空所有的蓝》 梅利莎·达科斯塔 2019
(Tout le bleu du ciel) (Mélissa Da Costa)
9 《龙珠》 鸟山明 1984
10 《烙印勇士》 三浦建太郎 1989
11 《零公里》(Kilomètre0) 莫·安卡瓦(Maud Ankaoua)2017
12 《局外人》 阿尔贝·加缪 1942
13 《给花换水》 瓦莱丽·佩兰 2018
(Changer l'eau des fleurs) (Valérie Perrin)
14 《一九八四》 乔治·奥威尔 1949
15 《快乐的人读书喝咖啡》(Les gens 阿涅丝·马丁-吕冈 2012
heureuxlisent etboivent du café) (Agnès Martin-Lugand)
16 《香水》 帕特里克·聚斯金德 1985
17 《饥饿游戏》 苏珊娜·科林斯 2008
18 《进击的巨人》 谏山创 2009
19 《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 1813
20 《哈里·克贝尔事件真相》 若埃尔·迪克尔 2012
21 《妇女乐园》 埃米尔·左拉 1883
22 《岁月的泡沫》 鲍里斯·维昂 1947
23 《西拉诺·德·贝热拉克》 埃德蒙·罗斯唐 1897
24 《呼啸山庄》 艾米莉·勃朗特 1847
25 《圣殿春秋》 肯·福利特 1989
(康慨)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